基本信息
其他要求
岗位职责
任职要求
申报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学风端正。
(二)年龄应当在三十五周岁以下,且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军队新型作战力量领域和工作紧缺急需岗位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经军委政治工作部批准,进站年龄条件可以放宽1至3岁。
(三)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和敬业精神,能够开创性地完成相应科研工作。
(四)对全日制毕业博士申请从事博士后工作的,不作发表文章要求,由专家组进行考核筛选。
(五)获同等学力博士学位人员申请博士后的,应当在近5年内以第一作者(排名第一)发表SCI论著1篇(IF≥3)或SCI论著累计IF≥5或经专家组认定为同等水平的其他科技成果。以第一负责人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可不受发表论著限制。
专业:外科学(骨外)
其他说明
薪资待遇
(一)薪资标准
(1)地方人员:基本年薪27-32万元(税前),按月发放,五险一金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标准缴纳。
(2)军人和军队文职人员:工资关系转入中心后,按原工资标准发放。在站期间,与中心科研人员享受同等的科研岗位等级津贴。
(二)科研经费
(1)根据科研任务需要,中心给予10万元左右科研经费资助。
(2)在站期间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博士后科学基金、国家博士后特别资助、面上资助等项目,在原有科研经费基础上,中心按50%予以配套经费支持。
(三)生活保障
(1)提供公寓住房,确无保障条件安排公寓住房的,参照中心相同资历现役干部标准发放租房补助费。
(2)地方人员工作餐补助标准享受中心聘用人员同等待遇。军队和军队文职人员工作餐补助标准按军队相关规定执行。
(3)可按规定办理进站和出站落户。
(4)享受年度健康体检、探亲休假、子女入学等福利。
(四)出站留用
博士后研究人员期满出站,军官可纳入中心选调计划优先考虑;地方人员符合规定条件的,可直接引进为军队文职人员。
出站条件
(一)基本条件
完成《博士后工作协议书》中所列研究工作,出站报告会评定为合格。
(二)学术成果条件
须在站期间以第一作者(排名第一)、空军特色医学中心为通讯作者单位发表SCI论著1篇(IF≥5)或SCI论著累计IF≥8,或经专家组鉴定科技成果在为部队服务中发挥重要作用,或经专家组认定为同等水平的其他科技成果。在站期间以第一负责人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可不受发表论著限制。
申报材料:详见附件2
公招热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