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其他要求
岗位职责
任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及户籍条件
应聘人员年龄须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8月1日至2006年7月31日之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具有中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具有副高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具有正高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方法不变,不限户籍。
(五)学历学位条件
1.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2.应聘人员须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与报考岗位相适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3.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4.2024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5.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从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招聘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是指2024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
6.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其他说明
本次计划招聘193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安排详见公告附件
公招热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