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职位数量: 见详情页
招聘人数: 3
学历要求: --
报名结束
截止日期: 2023-06-15
工作地点: 广东
公告详情
根据工作业务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1、公证员助理1名
2、会计1名
3、辅助人员1名
二、招聘对象
1、公证员助理:全日制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国家司法考试者,35周岁以下(即1988年6月1日以后出生)。
2、会计: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83年6月1日以后出生)。
3、辅助人员:本科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即1988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热爱公证行业,对待工作认真负责,有耐心并善于沟通,服从管理,具备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四、福利待遇
(一)工资薪酬面议;
(二)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享受双休、带薪年假、法定节假日等待遇;
(三)定期组织各类专业技能培训,提供长期职业发展晋升渠道。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6月15日
(二)报名方式。
1、采取线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请将个人简历、学历证书及相关的证明材料以压缩文件形式发送至邮箱570267932@qq.com,邮件主题上需注明“应聘岗位+姓名+联系电话”。
2、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携带个人简历、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及相关的证明材料到阳江恒丰公证处报名。
(三)录用方式。
我处将对应聘人员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择优筛选,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后组织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阳江市招录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负。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以上岗位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因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四)其他不宜在我处工作要求的情形。
八、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提供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二)本次公告由阳江市恒丰处依法解释。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小姐、苏小姐
联系电话:0662-3282993(请上班时间致电)
地址:阳江市江城区光阳街8号江城区司法局首层阳江市恒丰公证处。
广东省阳江市恒丰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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