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职位数量: 见详情页
招聘人数: 26
学历要求: --
报名结束
截止日期: 2024-03-08
工作地点: 甘肃
公告详情
为进一步优化全市干部队伍结构,充实机关单位工作力量,促进年轻干部多岗位历练、全面发展,根据《玉门市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动实施办法》,现就玉门市2024年机关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选调工作人员共20个岗位26人(具体岗位见附件1)。
二、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
1.全市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层次的公务员;
2.全市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层次的参公人员;
3.全市事业单位管理九级、八级职员及以下正式在编在岗的事业干部(教育系统的教师不得报考);
4.酒泉市其他县(市、区)符合报考条件人员经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可报考。
(二)选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截止2024年3月);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须满5年、乡镇事业干部工作须满3年以上(含试用期);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以后出生);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6.具有选调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
7.具有选调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尚在录用(聘用)试用期内的;
6.不符合选调条件、岗位要求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选调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三、选调程序
本次选调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研究决定、公示及办理调动手续等步骤进行。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个人自愿申请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酒泉市其他县(市、区)符合报考条件人员经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可报考),每名考生只报考1个岗位,多报无效;公务员、参公身份干部可报考公务员、参公、事业岗位;事业身份干部只能报考事业岗位。
2.报名时间:2024年3月4日至8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3.报名地点:由本人持相关材料现场报名,报考公务员(参公)岗位到组织部511室报名,报考事业岗位到市人社局1807室报名。
4.报名所需材料:
(1)《玉门市机关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同时提供电子文档);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学信网学历证书查询页面打印件);
(3)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
(二)资格审查
1.按照选调的资格和条件,由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联合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未通过资格审查者,取消选调资格。报名者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选调资格,函告所在单位,并根据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2.选调岗位通过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拟选调人数比例不低于3∶1,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可降低比例,但不得低于2:1,降低后仍达不到2:1的,通过核减计划、合并职位的方式达到2:1,核减选调计划、合并职位后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取消岗位在铁人先锋网公布,报考取消岗位的人员于2024年3月9日18∶00前改报其他岗位。
(三)笔试
1.笔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卷面总分100分,笔试成绩占总分的60%。
2.主要测试应试者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等综合素质。
(四)面试
1.依据报考人数和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选调名额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可降低面试比例,但不得低于1:2,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1:2的,可通过核减计划、合并职位的方式达到1:2;对未形成竞争的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与选调计划人数的比例为1:1),笔试成绩在75分以上可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应达到使用同一题本面试人员成绩的平均分以上,方可进入考察环节。
2.面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应变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及适应岗位工作的素质和能力。
3.面试现场打分,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占总分的40%。
(五)组织考察
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由组织部统一组织,通过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单位评价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岗位的匹配度进行全面考察。
(六)研究决定
根据选调人员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提出拟选调对象,由市委组织部部务会议会议研究后确定拟选调对象。
(七)公示及手续办理
对研究确定的拟选调对象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者,提请市委编委会研究同意后,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四、相关要求
1.通过资格审查的干部必须参加笔试,严禁陪考,对交白卷、弃考的考生,市委组织部将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2.选调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准随意降低标准、放宽条件和事先内定人选。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和保密等制度规定。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客观、全面地反映和提供考察人选的真实情况,不得夸大、隐瞒或者歪曲事实。
3.市纪委监委对选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在公开选调工作中发现问题可随时向市纪委监委举报反映。
报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市委组织部:王 亭 3338648 18219878202
市 委 编 办:贾 蔚 3338728 18193722099
市 人 社 局:陈东霞 3351860 18393445783
监 督 电 话:3338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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