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职位数量: 1
招聘人数: 30
学历要求: 大专及以上
报名结束
截止日期: 2024-07-03
工作地点: 重庆
公告详情
因医院发展需要,我院决定面向社会招聘编制外护理专业技术人员,本次招聘分为公开招聘和考核招聘两种形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二)具有护理专业(含助产)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护理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有效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可放宽至2024年内提供有效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在二级及以上医院工作满2年,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取得规培证、中医护理专业、中医药院校毕业的,学历可放宽至国民教育大专。
(三)身高158cm及以上。
(四)年龄为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本简章所列时间以截至2024年7月1日计算)。
(五)涉嫌违法违纪的,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及医疗机构招聘条件的,不得报名。
(六)参加考核招聘的,除满足以上报名条件外,还须满足下列条件,并经护理部、人事科现场审核确认:
1.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2.取得规培证、中医护理专业、中医药院校毕业(三选一)。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计划招聘护士30名,其中考核招聘岗位数量根据现场报名情况确定,剩余岗位数量用于公开招聘。招录后须服从医院安排,如不服从安排的取消其招录资格,且不依次递补。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集中报名时间:2024年7月2日—7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17:30。
报名地点:南川区中医医院一期门诊综合楼三楼人事科(隆化大道15号,新区政府和道南小学之间)。
报名程序:
填写报名表(格式见附件1);提交身份证、学历、学位、学信证明、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没有办理的可不提供)、工作证明(可选择提供合同或工作单位证明或养老保险等)、规培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由人事科、护理部审查原件,留存复印件;实地测量身高;交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由人事科、护理部现场确定准考资格。
联系电话:023-71417398、13996880504
四、考试
(一)考核招聘
分技能、面试、试岗三个环节。技能和面试总成绩不得低于70分(技能和面试成绩各占50%,总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否则不得进入试岗。
1.技能考试
分值:100分。
内容:护理技术操作
形式:现场操作
时间:7月5日9:00
地点:以实际通知为准。
2.面试
参加技能考试的人员均可进入面试。
时间、地点以实际通知为准。
(二)公开招聘
根据考核招聘招录情况确定本次公开招聘人数。分笔试、技能、面试、试岗四个环节。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低于1:5,未达开考比例的,按此比例递减招聘人数。
1.笔试
内容:以当年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大纲、三基训练基础知识为主,分值100分。
形式:闭卷方式。
时间:7月9日上午8:30-10:00。
地点:以实际通知为准。
2.技能考试
笔试后所有人员即进入技能考试。分值100分。
内容:常用护理技术操作
形式:现场操作
时间:7月9日上午10:30
地点:以实际通知为准。
3.面试
按照笔试、技能成绩之和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计划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不低于1:2,未达开考比例的,按此比例递减招聘人数。笔试或技能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
时间、地点以实际通知为准。
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计算(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试岗人员。进入试岗最后一名成绩有并列的,通过加试确定进入人员。
(三)试岗
应聘人员体检合格后,方可进入试岗,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试岗。
试岗时间:15天。
试岗结束后,由试岗人员填写《试岗期满考核表》进行自评,试岗科室综合评价,护理部组织考核,考核合格进入下一环节,试岗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定岗:凡经我院考核合格被招聘人员,必须服从我院统一工作安排,不服从工作安排者取消录用。
五、聘用
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人事科审查无异议后,根据人事科通知的期限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协议,正式聘用;逾期不签聘用协议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其他要求
(一)全日制大专及以上的应届毕业生,在2024年内未提供有效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直接解聘。
(二)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需与《南川区中医医院公开(考核)招聘编外护理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按不同情况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解聘等处理。
(三)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考试、试岗、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如因不符合条件和不诚信报考被取消考录资格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自行处理与原单位的劳动合同关系和执业注册地点变更事宜。在人事科确定的期限内(原则上不超过1个月),无法解除合同及变更执业注册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四)所有通知及相关信息,我院将电话通知,但以官微公布的通知为准,如有变动的,我院不另行通知,敬请关注我院官微。
本简章由南川区中医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如遇其它特殊情况,由护理部、人事科提出意见报批后实施。
重庆市南川区中医医院
2024年5月31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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