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5-11 10:33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标准管理中心牵头,会同医疗器械分类技术委员会物理治疗器械专业组研究编制《射频美容类产品分类界定指导原则》,形成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现公开征求意见。
请有关单位或个人于2021年5月3日前将《征求意见表》发送至邮箱flmsc@nifdc.org.cn。邮件主题请注明反馈单位或个人名称。
联系人:王悦;电话:010-53852144。
附件1《射频美容类产品分类界定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3《射频美容类产品分类界定指导原则》 征求意见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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